现发布福田区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申请的温馨提示,请家长们仔细阅读,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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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2024年以租房申请学位的住址住房证明材料说明
1. 租赁有产权证明住房的租户,须在2023年4月30日(含当日)前办理《房屋租赁凭证》(以初始发证日期为准),且租赁期限至2024年9月30日(含当日)之后,同时监护人及学位申请人须在2023年4月30日前(含当日)到社区网格中心办理人口居住信息登记。
2. 租户使用人口居住信息登记申请入学,其租住房屋只适用于已经停止办理房屋租赁信息(蓝本)的住宅类房屋。租户须在2023年4月30日前(含当日)到社区网格中心办理人口居住信息登记(含监护人及学位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需提供监护人和房屋产权人签订的《福田区学位申请房屋产权人知情书》(模板见附件,此前与业主签订的《房产学位申请授权书》同样有效)。
注:房屋租赁凭证(红本)未停止办理,租住能办理房屋租赁凭证(红本)的住宅类房屋,申请学位时必须提供房屋租赁凭证(红本)。
3. 出租、承租双方信息发生变化时,应主动如实向有关部门进行居住信息登记更新,保证其所申报的信息真实准确。
4. 学位申请人父母须对其所提供的居住信息、租房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负法律责任。在公布录取名单前,学校将不定期上门核实学位申请人的实际居住情况,一旦核准未实际居住的,将告知有关部门,并取消其学位申请。
5. 如申请人入读福田辖区公办学校,将对登记的学位申请住房进行学位锁定。
二、小升初直升学校实行网上申请“云审核”
福田区九年一贯制学校及对口直升学校实行自愿直升政策。就读于福田区九年一贯制学校及对口直升学校的小学毕业生,既可选择直升本校初中部或对口直升初中学校,也可按照实际居住申请住房所属地段初中学校的学位。
1. 2024年选择直升初中学校的小学毕业学生,须按照当年福田区招生政策备齐报名资料进行网上申请,并将报名资料上传至报名系统,审核合格后直升对应的初中学校。
2. 不选择直升初中学校的小学毕业学生,按照实际居住申请住房所属地段初中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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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福田区关于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申请的温馨提示》)
编辑 刘悦凌 审读 刘春生 二审 钟诗婷 三审 王越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