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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电商与百姓生活关系密切,这几年发展势头迅猛。3月20日上午,国新办举行“权威部门话开局”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海关总署副署长孙玉宁介绍了跨境电商监管有关情况。
孙玉宁介绍,跨境电商有别于传统外贸方式,碎片化、海量化、数字化的特点非常明显。数据显示,跨境电商进口清单数量是同期货物报关单的约56倍,而单票平均货值却不足货物报关单的万分之三。同时,海关在跨境电商监管过程中也查获了枪爆物品、毒品、管制类精神药物、侵犯知识产权商品、“异宠”等违禁品,这些情况都对海关监管工作提出了挑战。
针对跨境电商发展的特点,海关出台了不同于传统贸易的通关管理制度,在原有“企业对个人(B2C)”的基础上,提出了更好服务于“企业对企业(B2B)”“企业对企业对个人(B2B2C)”的监管政策;不断加强科技赋能,上线应用了跨境电商进出口统一版信息化系统,实现对交易、支付、物流等相关数据的集成管理。全面推广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模式备案无纸化,实现“一地备案,全国通用”。截至今年2月底,在海关备案的跨境电商海外仓企业已达1713家。
在下一阶段,海关将继续坚持“创新、包容、审慎、协同”的监管理念,坚持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
一方面要在强监管上“下功夫”,一是运用智能化验核手段,对通关单证进行真实性验核,防范跨境电商走私行为;二是加强与跨境电商平台企业的协同共治,让“防线”前移一步,降低企业经营风险和海关监管风险;三是广泛开展商品条码应用,加强对商品的溯源管理,让消费者安心放心;四是持续关注境外食品安全问题,及时发布风险预警。
另一方面要在优服务上“出实招”,一是支持跨境电商企业电子缴税,便利企业线上办理;二是推广出口拼箱货物“先查验后装运”,进一步提升物流效率,降低企业成本;三是强化数据分析服务,为新业态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预期引导;四是优化海外仓申报流程,服务企业扩大出口;五是持续完善进出口退货措施,解决企业和消费者的“后顾之忧”。
(原标题《跨境电商监管将有哪些新措施 海关总署回应→》)
编辑 秦涵 审读 刘春生 二审 钟诗婷 三审 刘一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