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晚记者从最新一期政府公报获悉,近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深圳市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2023-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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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到2025年,深圳将初步建立高质量的特殊教育体系,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安置率达到100%,高中教育阶段残疾学生入学机会明显增加,积极推动残疾学生15年免费教育。
支持职校招收残疾学生
深圳将持续提升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大力发展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并逐步扩展特殊教育服务对象。首先,巩固完善以随班就读为主体、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送教上门为补充的教育安置模式,适宜安排每一名残疾儿童少年。同时,建立健全学校随班就读工作长效机制也能够确保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能够应随尽随、就近就便入学。
深圳也将大力发展非义务教育阶段的特殊教育。在学前教育方面,对招收学前残疾儿童入读的幼儿园给予政策支持和经费补助;在职业教育方面,将鼓励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通过随班就读和特教班等形式扩大招收残疾学生规模。
推进融合教育发展
《计划》提到,将推进融合教育发展。深晚记者获悉,深圳将加强普通教育与特殊教育双向融合,在《深圳市促进特殊教育公平融合发展行动方案》的基础之上,大力推动特殊教育学校向特殊教育资源(指导)中心转型发展,建立健全特殊需要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与考试评价体系,并强化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此外,支持有条件的特殊教育学校和职业学校合理设置适合残疾学生学习特点和市场需求的专业,并推动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和高职院校设置职业教育融合资源中心,加强适合残疾学生的职业教育课程建设和教学资源开发。
深圳还将鼓励高职院校与特殊教育中等职业学校(或中职部)探索“三二分段”培养模式,同时加强残疾学生就业指导与援助,探索开展面向残疾学生“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积极帮助毕业生实现充分就业。
各区建设全学段特教学校
《计划》确定,义务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义务教育阶段各类附设特教班学生、随班就读学生(含学习障碍、情绪与行为障碍学生)、送教上门学生涉及的生均公用经费,均按普通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的10倍拨付。
根据深圳市幼儿园向残疾儿童提供保教服务成本情况制定学前教育阶段特殊教育生均补助标准。高中阶段残疾学生免学杂费、补助标准按不低于普通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免学费补助标准的1.1倍拨付。
在特殊教育学位供给方面,《计划》支持各区建设从幼儿园到高中全学段衔接的15年特殊教育学校,其中福田区、罗湖区、盐田区、龙岗区、龙华区、坪山区、光明区完成1所独立设置的符合国家标准的义务教育阶段综合性特殊教育学校建设任务,并且鼓励20万人口以上的区建有1所专门的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