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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银行坚持宣传引导与严肃惩治相结合,持续推进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工作。对核实为拒收人民币现金的,人民银行依法处罚并予以曝光,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人民币法定地位。
2023年第一季度,人民银行依法对2家拒收人民币现金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作出经济处罚。
社会公众遇到拒收人民币现金行为,可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0年第18号),依法维权。广大经营主体应强化法治观念、维护人民币法定地位,诚信经营、尊重公众支付选择权,共同打造现金和谐流通环境。
(原标题《2家单位拒收现金 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处罚并曝光》)
编辑 黄小菊 审读 韩绍俊 二审 郑蔚珩 三审 刘思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