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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深圳证券交易所获悉,为进一步健全完善信息披露规则制度体系,提升行业信息披露针对性、有效性,深交所日前发布了新修订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
图为一名工作人员走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大堂。新华社记者毛思倩 摄
据了解,深交所目前建立了深市和创业板两套行业信息披露指引体系,系统规范33个行业披露要求。本次修订是结合上市公司发展中的新问题新现象,对行业信披指引进行适应性调整。
其中,回应市场关切,本次修订优化了经营性信息披露要求。鼓励汽车行业上市公司披露区域销售情况,强化土木工程建筑行业上市公司重大项目披露要求,适应性调整光伏行业定期报告披露口径。在保护投资者知情权的前提下,适当平衡部分行业信息披露效果与成本的关系,促进上市公司健康发展。
同时,本次修订突出行业特性,强化了ESG(环境、社会、治理)信息披露要求。结合行业特点,对固体矿产资源等重污染行业,细化其重大环境污染事故信息披露要求,推动上市公司处理好业务发展与环境治理之间的关系;对发生安全事故可能性较高、事故影响程度较大的行业,细化其重大安全事故披露要求,推动上市公司切实承担社会责任。
此外,本次修订还强化规则协同,调整非行业信息披露要求。删除已由其他业务规则规范的定期报告一般性财务披露要求、行政处罚披露要求和环境披露要求,进一步突出行业性信息披露特点。统一创业板各行业重大合同披露标准并与其他规则保持一致。
(原标题《深交所修订行业信息披露指引,优化经营性信披要求》)
编辑 王子烨 审读 刘春生 二审 郑蔚珩 三审 张必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