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发布《关于全面建立林长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到2021年底,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林长制责任体系将全面形成,各项制度基本建立。通过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长效机制,形成了保护发展首都园林绿化资源的强大合力,助力北京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
《意见》要求,到2021年底,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林长制责任体系全面形成。市总林长对全市各级林长制工作负总责。区级总林长为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本地区林长制工作。乡镇(街道)级和村(社区)级林长则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区域园林绿化资源保护发展工作。2025年,全市将建立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运行高效的园林绿化资源保护发展机制。
林长制的实施是一项系统工程。按照《意见》要求,全市将建立“市统筹、区主责、乡镇(街道)运行、村(社区)落实”的园林绿化资源保护发展工作机制,并建立完善调度、巡查、部门协调等相关制度。市、区总林长和林长每年至少进行1次调度,市、区级林长每年至少开展1次巡查,乡镇(街道)级林长每月至少开展1次巡查,村(社区)级林长每周至少开展1次巡查,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园林绿化资源保护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建立部门协作制度,还将形成在林长领导下部门协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意见》要求,各级林长实行分区(片)责任到人,确保逐地逐片、一林一园落实管理主体,实现山有人管、林有人造、树有人护、责有人担。《意见》还明确,各级林长不但要把森林绿地管好,还要负责责任区域内的湿地、野生动物和古树名木等一切园林绿化资源的保护发展工作,有关湿地保护还将与全市河湖长制责任区域全面对接,实现全方位、立体式的资源监管。
据悉,各级林长还要结合新一轮百万亩造林、宜林荒山造林和留白增绿等重点工程,进一步拓展绿色生态空间,同时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等新发展理念,不断丰富森林湿地的生物多样性,提升首都生态资源质量。各级林长要逐级签订园林绿化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书,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等重要指标将被纳入首都林长制目标考核体系。而林长制考核结果也将作为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全市还将设立林长制公示牌,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记者王斌 通讯员何建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