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日,河北省衡水市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市生态环境局四级调研员刘建军在衡水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截至6月,衡水市水环境质量考核断面全部达到国家以及省级考核要求,地表水优良比例达到70%,全部消除劣Ⅴ类水体。
据刘建军介绍,衡水市强化重点河湖监管,按上下游、左右岸的关系,科学增设13个监测断面,综合确立全市51个河渠断面位置,构建国控、省控、市控、县控4级断面监管体系。出台《衡水市子牙新河献县闸断面消除劣Ⅴ类水质保障方案》,成立工作专班,全面攻坚劣Ⅴ类水体。启动地表水环境质量三级监管预警体系建设;加密断面水质人工监测频次,加强现场调研、督导检查,及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刘建军说,全力推进重点工程建设,在湖区建设复合人工生态浮岛、种植沉水植物、放养水生生物,营造衡水湖健康水环境。截至日前,累计撒放鱼苗14.2万斤、清淤10万立方米、安装生态浮岛2千平方米、种植水生植物11万平方米。通过一系列水环境综合整治,衡水湖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利用中央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资金2927万元人民币,助力农村污水处理项目实施。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完成1087个村庄的生活污水治理和3709个村庄的生活污水管控,年度治理任务完成率69.3%,管控任务完成率93.5%。”刘建军称,衡水市聚焦工业水污染防治,充分发挥园区废水集中处理设施的作用,推进并完成涉水工业企业入园进区工作。实施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建立入河排污口动态管理名录和定期检查工作机制,完成36个主要入河排污口的审批或登记手续。
“全面推进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进一步加大水污染防治、加速水生态修复、加强水资源保护,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不断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刘建军表示,截至6月,衡水市水环境质量考核断面全部达到国家以及省级考核要求,地表水优良比例达到70%,全部消除劣Ⅴ类水体。(崔志平 王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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